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妇女联合会、深圳市教育局联合授予“深圳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抗击非典先进集体”称号。
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深圳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社会服务集体”称号;
国家教育部、国家环保局联合授予“全国绿色学校”称号。
团市委授予“深圳市青年文明号”;
深圳市残联授予“深圳市十佳助残先进集体”;
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2000-2001年度“深圳市文明单位”;
深圳市政府城管办、住宅局授予“园林式、花园式达标单位”。
中共深圳市教育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市体育发展中心授予“深圳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授予“深圳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教育局授予“深圳市绿色学校”;
深圳市政府授予“尊师重教暨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1995年、1998年我校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
1997年9月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1995——2001年我校连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文明单位”和“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1996年9月我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奉献爱心、育残成才模范学校”;
1997年我校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
1997年3月我校被深圳市政府授予“园林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