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发放办法 |
|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特殊教育网 加入时间:2006-3-31 |
| 为了落实市人民政府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安排意见,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高残疾人的职业能力和就业层次,使更多的残疾人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对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的要求,鼓励残疾人求知进取,学有所成,根据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1995]第45号令)的有关规定,设立天津市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使我市高层次的残疾职业教育与培训得以更快的发展。 一、适用范围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和办法 三、申领办法 从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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